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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院政策问答集锦(二)

来源: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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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光荣院面向哪些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答:集中供养对象、优惠服务对象、优待服务对象。

  2. 哪些人可申请集中供养?

  答: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为集中供养对象,可以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待遇。

  3.集中供养的收费标准?

  答:光荣院重点服务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结合实际免除相关费用,集中供养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同级财政承担。

  4. 哪些人可以申请优惠服务?

  答:(一)老年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优抚对象;(二)老年且荣获个人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三)老年且荣获个人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

  5. 优惠服务的收费标准?

  答:光荣院为优惠服务对象提供优惠服务,适当减免相关费⽤ 。

  6. 哪些人可以申请优待服务?

  答:光荣院面向优待对象,现役军人父母、现役军人配偶父母,退役军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提供优待服务。

  7.优待服务的收费标准?

  答:光荣院按规定收取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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