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汇总)
2021年 5 月 1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兴安盟行署组成部门,负责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落实兴安盟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安置、教育培训工作。
3.组织指导全盟拥军优属工作。
4.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5.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6.完成兴安盟委行署、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盟本级预算和2个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盟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3个,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个,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2个。
1.机构设置: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机关党委(人事科)、5个职能科室。下设2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兴安盟光荣院、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兴安盟光荣院 |
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
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人员情况: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行政编制11人,在职11人;核定事业编制40人,在职34人;退休13人。与上年相比在职人数增加16人。
(二)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943.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33.68万元,减少52.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公用经费由上级财政部门拨款本年度未计入本级财政预算。
2021年预算总支出943.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33.68万元,减少52.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公用经费由上级财政部门拨款本年度未计入本级财政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4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1.33万元,占比99.7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5万元,占比0.22%;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94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33万元,占比79.54%;项目支出193.05万元,占比20.4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全年工作正常运行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推进发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专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43.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1.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29.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20.22万元。主要用于:1、退休人员部分退休费;2、在职人员、援助岗位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缴费;3、光荣院院民生活补助;4、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及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公用经费由上级财政部门拨款本年度未计入本级财政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170.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0.57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乙级伤残退役军人医疗保险。3、离退休军干社保缴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将以上医疗保险缴费纳入部门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类4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编制增加,导致工资基数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2.05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32万元,主要用于光荣院责任保险、床位补贴等方面支出。减少的原因为本年预算取消光荣院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62元,减少70.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6万元,减少30.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0.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2万元,减少7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27万元,增长128.57%。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较少,本年度正常开展业务,公务接待工作预计相应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5万元,减少70.2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5万元,减少31.8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5万元,减少70.2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5万元,减少31.81%。减少主要原因是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公用经费由上级财政部门拨款本年度未计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03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5.61万元、印刷费1.57万元、手续费0.13万元、邮电费1.7万元、取暖费12.43万元、物业费0.15万元、差旅费1.8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工会经费6.84万元、福利费4.99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10.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比上年预算39.15万元相比增加16.88万元,增加43.12%。增加主要原因:1、2021年新增工作人员16人,相应公务支出增加;2、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本年度新增工会经费、福利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我部门固定资产1621.31万元,其中车辆5辆: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1辆、兴安盟光荣院1辆、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3辆。按用途分包括:机要应急车辆2辆、老干部用车3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设置。2021年,我单位对9个预算项目设置绩效目标,从预算执行、产出、效益、满意度等多方面对预算项目进行综合绩效管理。公开绩效项目年度目标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3.0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晶 联系电话:0482-8266211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xls
2021年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
2021年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2021年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