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我局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着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法制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阳光审批机制,主动将优抚金的审批发放工作纳入纪委监督项目。注重将依法行政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制定权责清单,下沉服务事项,开展法制宣传,让依法依规办事办公成为行动自觉,促进盟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发展。二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盟减证便民工作,我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和实际工作需要,将我局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由原来的5项核减为0项,并在兴安盟行政公署网站上进行公示,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更加方便快捷,更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实现了从“群众跑”到“部门跑”的转变,以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兴安盟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等各个环节的管理。2023年我局未以行署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在今后工作中如需发布规范性文件,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程序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依规报备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2023年,我局办理的行政确定和行政给付事项,均没有发生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全盟共接收计划分配军转干部4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43人,现已全部完成安置任务。

  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健全完善专家论证咨询机制。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局有2名公职律师,可以满足我局法律服务需求。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是为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利于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推动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切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准确把握新时期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定位和方向,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各项服务保障政策规定,建设政治机关、行政机关、保障机关、服务机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推动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效能。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23年共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268条。在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认真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将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截目前,开展法律法规学习10余次,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退役军人事务发展需要,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进而加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持续加强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自学的方式全面、系统、完整地学习了民法典的内容。二是切实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积极通过线上公众号平台、新闻报纸等媒体积极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基本内涵、立法目的和鲜明特色,同时线下利用多部门联合开展招聘会、9·30等重要时间节点,印发1000余份宣传册发放至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深入村、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提供法律咨询、现场接访接待服务等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强化抚恤优待政策宣传。为进一步强化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努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将双拥工作向纵深推进,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扎实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抚恤优待政策宣传月活动。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吕志鹏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牵头抓具体工作,其他业务科室协调配合的职责明确、分工到位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科室各三级单位的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我局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陆续通过转隶、抽调、招考等措施充实队伍力量,工作人员在新岗位、新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乡镇、村两级服务站人员虽已配备到位,但普遍存在群众基础薄弱、政策法规吃不透、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增加。由于我局人员编制数量少,力量不足,且工作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所以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管不够距相关政策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退役军人事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理论水平。组织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准确掌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学以致用,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的能力,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努力提升全盟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水平。

  (二)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七一”、“八一”等重大节点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印制法治宣传手册,发放到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在广大群众、学生团体、国家公职人员范围内,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活动。2023年,我局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着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法制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阳光审批机制,主动将优抚金的审批发放工作纳入纪委监督项目。注重将依法行政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制定权责清单,下沉服务事项,开展法制宣传,让依法依规办事办公成为行动自觉,促进盟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发展。二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盟减证便民工作,我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和实际工作需要,将我局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由原来的5项核减为0项,并在兴安盟行政公署网站上进行公示,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更加方便快捷,更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实现了从“群众跑”到“部门跑”的转变,以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兴安盟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等各个环节的管理。2023年我局未以行署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在今后工作中如需发布规范性文件,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程序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依规报备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2023年,我局办理的行政确定和行政给付事项,均没有发生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全盟共接收计划分配军转干部4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43人,现已全部完成安置任务。

  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健全完善专家论证咨询机制。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局有2名公职律师,可以满足我局法律服务需求。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是为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利于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推动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切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准确把握新时期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定位和方向,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各项服务保障政策规定,建设政治机关、行政机关、保障机关、服务机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推动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效能。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23年共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268条。在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认真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将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截目前,开展法律法规学习10余次,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退役军人事务发展需要,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进而加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持续加强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自学的方式全面、系统、完整地学习了民法典的内容。二是切实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积极通过线上公众号平台、新闻报纸等媒体积极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基本内涵、立法目的和鲜明特色,同时线下利用多部门联合开展招聘会、9·30等重要时间节点,印发1000余份宣传册发放至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深入村、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提供法律咨询、现场接访接待服务等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强化抚恤优待政策宣传。为进一步强化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努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将双拥工作向纵深推进,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扎实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抚恤优待政策宣传月活动。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吕志鹏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牵头抓具体工作,其他业务科室协调配合的职责明确、分工到位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科室各三级单位的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我局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陆续通过转隶、抽调、招考等措施充实队伍力量,工作人员在新岗位、新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乡镇、村两级服务站人员虽已配备到位,但普遍存在群众基础薄弱、政策法规吃不透、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增加。由于我局人员编制数量少,力量不足,且工作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所以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管不够距相关政策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退役军人事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理论水平。组织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准确掌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学以致用,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的能力,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努力提升全盟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水平。

  (二)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七一”、“八一”等重大节点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印制法治宣传手册,发放到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在广大群众、学生团体、国家公职人员范围内,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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