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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兴安盟“最美退役军人” 推荐遴选及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3-05-16 11:39

 

  兴退役军人发〔2023〕12号 

  各旗县市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盟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

  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全区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区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加大退役军人典型挖掘、培养、宣传力度,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宣传部、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兴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决定在全盟广泛开展2023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推荐遴选及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选树精神标杆,宣扬“最美”事迹,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热爱祖国、奉献人民的家国情怀,自强不息、砥砺前行的奋斗精神,积极进取、崇德向善的高尚情操,引导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牢记使命、接续奋斗。

  二、主办单位

  中共兴安盟委宣传部、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兴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三、活动安排

  学习宣传活动将分阶段推进,按步骤实施,力求主题聚焦、形式多样、务求实效。

  (一)深入挖掘典型。坚持群众路线,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广泛动员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踊跃参与,主动深入一线收集先进典型事迹;注重基础荣誉,对曾获得国家和自治区各级荣誉奖励的退役军人优先考虑,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注重统筹兼顾,综合考虑行业领域、事迹类型、年龄性别等因素,关注青年典型,聚焦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改革攻坚、科技创新等“国之大者”,切实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把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

  (二)遴选推荐报送。按照工作流程,综合考量、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由各旗县市向盟推荐2-3名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盟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可择优推荐1名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推荐范围原则上为处级以下干部)。各地区、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政审,并提供属地派出所无犯罪证明,其中推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还应提供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意见,确保推荐人选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6月2日前,各旗县市要以当地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名义,盟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党委(党组)的名义,将纸质版“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及相关照片、政审材料、受奖证书复印件等报送至盟党政大楼1019室(或通过交换站发至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804848496@163.com(电子表格下载地址为:18804848496@163.com,密码XAMtyjrswj123)。

  (三)确定人员名单。盟委宣传部、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兴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综合各地推荐情况,结合推荐人选的个人荣誉和事迹情况进行评选,遴选推荐2023年度自治区“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和遴选确定2023年度兴安盟“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

  (四)广泛宣传报道。对“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精心提炼,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用好用活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及时报道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进展成效。注重发挥网媒优势,把更多的力量和资源投向互联网阵地,用好各类新媒体手段,不断扩大典型宣传的覆盖面,持续增强“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传播力影响力。

  (五)组织巡回宣讲。分级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追寻党的奋斗足迹,开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主题宣讲活动,通过讲奋斗故事、悟初心使命、话责任担当,传承红色基因、赓续优良传统,激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把爱党爱国热情转化为团结奋进的实际行动,在重温历史、弘扬军魂中,持续培养“最美退役军人”,真正做到知信行统一。

  (六)开展主题活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采用故事会、演讲会、报告会、交流会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同“强国复兴有我”、“永远跟党走”、“同声颂党恩”等特色主题活动紧密融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精神引领、示范带动、价值导向作用,鼓舞广大退役军人自觉融入到奋进新征程、建设现代化的伟大事业,带动全社会崇尚英雄、争做先锋。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坚持高起点谋划,切实履行职能,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坚持高标准安排,搞好统筹协调,把稳整体工作节奏;坚持高质量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抓出活动亮点声势。

  (二)严格评选标准。要按照推荐评选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甄别,严把质量。要突出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尤其要重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建议,避免失察失真,确保典型立得住、过得硬,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原则,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推荐评选。对未严格按照评选程序上报的推荐人选或者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发现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撤销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注重守正创新。要不断总结经验,紧跟时代要求,根据退役军人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载体、形式、方法创新,更好把握新时代退役军人典型宣传的特点规律,让活动有滋有味、出新出彩、打动人心,要进一步调动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联系人:王涵优,联系电话:0482-8268177,18804848496。

  附件:“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填表说明

  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宣传部     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兴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蓝底正面

一寸免冠照

民  族

籍  贯

出生年月

学    历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入伍时间

退役时间

退役身份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   讯  地   址

(300字)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旗县党委宣传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盟市党委宣传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 “照片”一栏,纸质版材料可直接彩色打印。

   2. “政治面貌”一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如为民主党派,填写具体党派名称。

   3. 涉及时间填写,精确到月份,如1980.12。

   4. “通讯地址”一栏,精确到所在街道、门牌号或者所在村。

   5. “获得奖励”一栏,填写格式如,**年*月,被**授予**称号;**年*月,被**评为**;**年*月,荣获**。

   6. “简要事迹”一栏,请对其核心事迹进行准确提炼概括,限制在300字以内,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附后。

   7.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8. 正文填写,中文采用仿宋,西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为四号,行距根据表格内容可进行调整。

   9. 表格填写不超过3页,填写时请注意表格样式整齐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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